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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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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矿山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的通知(粤安监管二〔2017〕2号)

粤安监管二〔20172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矿山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省安全监管局正组织开发广东省城市风险点危险源信息系统,绘制安全生产电子“一张图”,实现省、市、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三级信息查询与共享。现按照省局信息化建设的进度安排,就报送矿山安全生产基本信息提出以下要求:

    一、报送范围

辖区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地质坑探工程项目、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或开发生产项目。包括正常生产矿山、在建矿山、已停产矿山(证照齐全但已停产6个月以上矿山、采矿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矿山等),以及正常运行、在建、停用尾矿库。(涉密矿山除外)

  二、报送内容

按“1矿1表+照片”、‘“1库1表+照片”、“1项目1表+照片”的形式报送,主要内容见附件1至4。为方便信息导入,简况文字部分采用EXCEL电子表格填写,格式见附件5(另在文件中附excel表模板,请下载填写)。

 三、报送格式

每座矿山建立1份电子文件,该文件包括1份简况表(采用EXCEL填写)与照片(照片名称为该矿山名称),文件名为“矿山名称+备注”,备注内容为开采方式与生产建设状态,开采方式分为地下与露天,生产建设状态分为在建、正常、停产。例如:**县*****矿业有限公司,是地下矿且正常生产,文件名为“**县***矿业有限公司(地下矿山正常生产)”。  

每座尾矿库建立1份电子文件,该文件包括1份简况表(采用EXCEL填写)与照片(照片名称为该尾矿库名称),文件名为“尾矿库名称+备注”,备注内容为正常、停用、闭库。例如:*****尾矿库,已停用,文件名为“*****尾矿库(停用)”。

每个地质坑探、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或开发生产项目建立1份电子文件,该文件包括1份简况表(采用EXCEL填写)与照片(照片名称为该项目名称),以该项目名称命名。

各县级安全监管局将本辖区内矿山、尾矿库及相关项目填报完成后,按“地下矿”、“露天矿”、“尾矿库”、“地质坑探项目”、“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或开发生产项目”分类归集建立电子文件夹,并打包成1份电子文件包报市局,文件名为“**县(市、区)矿山安全风险基本信息”。

各市安全监管局(含顺德区)要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发现错误的,要更正填报,确保准确;各市将各县报送的电子文件汇总为1个文件夹,命名为“**市矿山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以此电子文件报送。

    绘制安全生产风险电子“一张图”是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安全风险管控的基础与前提。也是各市、各县(市、区)利用广东省城市风险点危险源信息系统,加强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基础。各市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力度,要指导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到矿山企业现场认真采集信息,确保信息真实。

各市务必于2017年2月24日前向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报送完毕。联系人:王秀文联系电话:020-83135927电子邮箱:gdajjgec@163.com

   

附件:1.露天开采矿山安全生产简况.doc

     2.地下开采矿山安全生产简况.doc

     3.尾矿库安全生产简况.doc

     4.地质坑探或其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简况.doc

      5.简况表.doc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