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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升时调整变幅小车塔机倾覆事故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02年11月 
2.事故发生单位:某市B区5号楼工程工地 
 3.起重设备类型:塔式起重机 
 4.作业特点:顶升作业过程中 
5.事故类型:整体倾翻
 6.事故危害程度:4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二、事故过程简介
 2002年11月,在某市B区5号楼工程工地,塔式起重机在顶升作业过程中,因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操纵变幅小车调整吊臂平衡,使得塔机平衡失稳, 导致塔机吊臂、操作平台整体倾翻,从55m高处坠落在塔上操作的两位民工随吊臂一同坠落,当场死亡;此时在地面作业的2位工人也被坠落的塔臂当场砸死;塔 吊司机在塔臂倾覆瞬间从驾驶室跳出,手臂折断。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在塔吊顶升的同时,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使变幅小车调整不当。
 2.间接原因 
塔吊司机(顶升时的指挥人员)在1999年底私自改动电路,取消了原塔吊的液压顶升时和操作室的变幅操作系统自锁装置,致使司机违章操作时自锁系统不起 作用 
塔吊产权人疏于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司机私改线路及无测风仪等问题。造成该设备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允许司机指挥不具备无作业证的 人员进行顶升作业。
 施工单位委派无作业证的人员协助进行塔吊的顶升工作,并在塔吊下进行交叉作业。 
3.主要原因 塔吊在顶升的同时,操作人员违章指挥,变幅小车调整吊车不当。 取消了原塔吊的液压顶升时和操作室的变幅操作系统自锁装置,使自锁系统不起作用。
 四、事故结论
           塔吊操作人员在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下,违章操纵变幅小车,位置调整不当,引起塔吊平衡失稳,造成吊臂倾覆事故塔吊司机(塔吊顶升时的指挥人员)在1999底 私自改动电路,取消了原塔吊的液压顶升时和操作室的变幅操作系统自锁装置,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致使司机违章操作时自锁系统不起作用,导致事故发生塔 吊产权人疏于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司机私改线路及无测风仪等问题:允许司机指挥不具备无作业证的人员进行顶升作业,使设备存在许多危 险因素施工单位委派无作业证的人员协助进行塔吊的顶升工作,并在塔吊下进行交叉作业。 
检测站检验人员在2002年4月对该塔吊进行检测时,未能发现顶升电路改动及无测风仪等问题。
 五、事故预防措施
 (1)严禁私自改动安全保护装置。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可靠有效。
 (2)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培训,持证上岗。
 (3)拆装公司必须取得资质,坚决打击无证或借证的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