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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机基础节强度不够倒塌事故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01年12月
 2.事故发生单位:某大厦工地 
3.起重设备类型:塔式起重机
 4.作业特点:吊装作业 
5.事故类型:塔机倒塌 
6.事故危害程度:5人死亡,3人重伤,16人轻伤
 二、事故过程简介
           2001年12月,某大厦工地塔式起重机开始进行吊装作业,在空吊斗升起过程中,塔机基础节南侧2根弦杆断裂,塔机瞬间向北侧倒塌,配重砸在北侧建设路第三 小学南教学楼屋顶上,砸穿屋顶及三层和二层楼板,落到一楼,3个班级的教室被洞穿塔身倒塌于教学楼南墙屋面圈梁,起重臂翻转至平衡臂配重同一侧,其端部落 至教学楼北侧的操场。事故造成5人死亡(学生4人和吊车司机1人),3人重伤,16人轻伤。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未按标准和原设计规格要求选用杆件和制作结构,导致基础节强度不够。
 2.间接原因 
           塔机安装人员非法安装,非法借用某公司塔式起重机的拆装许可证,且安装前没有对基座进行检查确认,盲目对接塔机主体,不能满足安装的质量要求 该塔机施工单位曾于2001年10月底,即事故前两个月,违章用塔机起吊埋在地下的降水井套筒,第一次起吊时拉断麻绳,第二次起吊时又拉断预埋铁管两侧的 焊环,仍未将预埋管件拉出,属严重违章。此事发生后,塔身产生晃动,已给基座造成一定程度的损伤,施工单位既未检查,也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主要原因 
非法加工,未按标准和原设计规格要求选用杆件和制作塔身结构,导致基础节强度不够。
 四、事故结论
           QTZ40C塔式起重机的基础节是一次性使用的标准组合件而该建筑公司从前一个工地将该塔机拆装到大厦施工工地,已是第三次安装使用,仍然用旧基础 节,只是把前一次浇入混凝土的基础节上半部分约200mm切割下来,残余部分与现场制作的部分焊在一起使用现场制作未按标准要求加工,擅自将原基础节每根 弦杆角钢L125×L125×12和30mm钢各一根的设计,私自改为角钢L95×L9510两根且将原基础节四根斜腹杆支撑取消从现场勘察,基础节上部南面的两个弦杆被 拉断,其中西南面弦杆在拉断截面上有陈旧性裂缝的痕迹和锈斑,东北面的弦杆是在倒塌时被撕断的。非法加工、盲目改制的基础节不能承受原设计载荷,导致 了塔机整体倒塌事故。 
施工单位非法安装,非法借用某公司塔式起重机的拆装许可证,盲目对接塔机主体,基座受损伤后既未检查,也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埋下事故隐患。
 五、事故预防措施
 (1)坚决打击非法设计制造安装的行为
 2)检验机构严格按标准检查,不达标者不得使用。塔机在转移到新的工作场地后,必须将符合标准的基础节浇铸在基坑内,以保证整个塔机的承重完整传 递。
 (3)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严禁违章操作,认真进行设备检查保养,及时处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