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 KNOWLEDGE

机械安全

KNOWLEDGE

机械、设备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 塔吊

  a.1.1.51本工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拟采用5台塔吊,位置均在基坑内,原酒店使用的臂长70米的ST70/30需截臂至50m,移至会展西侧中部,为1#塔吊;2#、3#塔吊分别位于基坑中部的南北两侧,为臂长70米的TC7052; 4#、5#塔吊位置分别在基坑东面南北两侧,为臂长60米的H3/36B。

  1.1 塔吊安装、顶升和拆卸

  1.1.1 本工程的塔吊安装、拆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建正和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负责。

  1.1.2 固定式塔吊,必须设置在钢筋混凝土基础之上。基础需按塔吊安装方案要求施工,能够承受工作状态下最大荷载。

  1.1.3 塔吊安装、顶升和拆卸必须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1.1.4 进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所选定的型号。

  1.1.5 大型机械设备的机械性能必须经检测确认处于完好状态。

  1.1.6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达到齐全、灵敏、有效。

  1.1.7 操作大型机械设备的特殊作业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1.1.8 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建立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并得到严格执行。

  1.1.9 塔吊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1.1.10 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1.1.11 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1.1.12 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1.1.13 塔身上不得悬挂任何标语牌。

  1.1.14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安装、顶升和拆卸作业。作业时突遇大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1.1.15 塔吊安装后,须经专业人员组织验收检查,符合要求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投用。

  1.2 吊装作业

  1.2.1 起重工(包括信号工)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2.2 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必须全面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2.3 起重工应身体健康,视力不低于1.0,且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及其它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2.4 起重吊装作业前,须认真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确认吊装区域应无无关人员。确保吊索具无缺陷,吊件捆绑正确,被吊件与其他物件无连接。

  1.2.5 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时,要确保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当电线电压为15KV以下时,其最小垂直距离为3m,最小水平距离为1.5m。当电线电压为1KV下时,相应最小距离分别为1.5m和1m。

  1.2.6 吊装作业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监护。

  1.2.7 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a.1.1.52①吊物重量超过吊装设备能力不吊;②信号不清不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吊;⑤地下埋置物不吊;⑥斜拉斜拽不吊;⑦散物捆绑不牢不吊;⑧大型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吊;⑨零碎物无容器不吊;⑩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吊。

  a.1.1.53

  1.2.8 根据被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择合适的吊索具。

  1.2.9 确保吊装时吊索的水平夹角大于45?。

  1.2.10 严禁使卡环侧向受力。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的方法修复卡环。

  1.2.1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2.11.1 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1.2.11.2 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1.2.11.3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1.2.11.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1.2.12 吊装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1.2.13 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1.2.14 群塔作业

  1.2.14.1 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1.2.14.2 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2.14.3 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2.14.4 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14.5 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2.14.6 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2.14.7 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2.14.8 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2.14.9 必须制订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传达到每个司机和信号工。

  2 钢筋机械

  2.1 调直机

  2.1.1 电机必须设接零保护。

  2.1.2 严禁戴手套作业。

  2.1.3 调直短于2m或直径大于等于10mm的钢筋应低速进行。

  2.1.4 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作业中严禁打开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2.1.5 进料前,应将端头不直部分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即钢筋先通过钢管再送入调直机前端的导孔内。

  2.1.6 机械上不准放置工具、物件,以防因震动而落入机内。

  2.1.7 盘圆钢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稳,乱丝或钢筋脱架时,必须停机处理。

  2.2 切断机

  2.2.1 操作前须检查切断机刀口,刀片无裂纹,刀架螺丝紧固,防护罩牢靠。

  2.2.2 多根钢筋切断时,钢筋的总截面面积应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2.2.3 作业时,手与刀口的距离必须大于150mm。 断短料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端头夹住,严禁用手直接送料。

  2.2.4 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

  2.2.5 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刀片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2.3 弯曲机

  2.3.1 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档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是否牢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作业。

  2.3.2 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所控制的工作盘的旋转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档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2.3.3 欲改变工作盘的旋转方向,须在停机后进行。不得直接从正转→反转,或从反转→正转。

  2.3.4 弯曲机在旋转过程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严禁在运转时加油或清扫。

  3 木工机械

  3.1 圆盘锯

  3.1.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

  3.1.2 作业前检查锯片,其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3.1.3 作业时操作者应扎紧袖口,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

  3.1.4 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0mm以上时,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3.1.5 严禁锯小于0.5m的短料。

  3.1.6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整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3.1.7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时,应用水冷却。

  3.1.8 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清除时,不得直接用手。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进行。

  3.1.9 平刨

  3.1.10 刨料时应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0mm。

  3.1.11 进料速度要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3.1.12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应利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mm,长度小于250m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3.1.13 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0m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3.1.14 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

  4 中小型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

  4.1 卷扬机

  4.1.1 卷扬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专机专人。

  4.1.2 卷扬机后面应埋设地锚,其与卷扬机的底座用钢丝绳拴牢;在卷扬机底座前面也要打桩固定。

  4.1.3 卷扬机距第一导向轮(地轮)的水平距离应在15m左右。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开口葫芦)。

  4.1.4 卷扬机安装完毕后,必须按标准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载、动载和超载试验。

  4.1.5 每日正式运行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地轮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作业。

  4.1.6 卷扬机司机必须听视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必须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4.1.7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应至少保留3~5圈。导向滑轮至卷扬机的钢丝绳,凡经过通道必须遮护。

  4.1.8 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除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4.1.9 作业中突遇停电,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按动刹车慢慢地放松,将吊物匀速缓慢地放至地面。

  4.2 混凝土搅拌机

  4.2.1 操作人员(司机)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操作。

  4.2.2 混凝土搅拌机应安装在搭有防雨、防砸的工作棚内,并应装设除尘设备。

  4.2.3 每日开机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和安全防护装置、轨道滑轮,确认无误后,方可合闸试车。经2~3分钟运转,滚筒转动平稳、无异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4.2.4 搅拌机在工作中,司机不得擅离岗位。当发现工作异常时,应将搅拌筒内存料放出,停机断电,然后检查修理。

  4.2.5 停止当日作业,应将设备内外洗刷干净,并将料斗提起,挂牢双保险钩,拉闸断电。

  4.2.6 搅拌机不得超负荷运行。

  4.2.7 搅拌机运转中严禁进行维修保养作业。设备运转中,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或探摸等作业。

  4.2.8 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操作或穿行。

  4.2.9 清理斗坑时,必须将料斗挂牢双保险钩后方可作业。

  4.3 混凝土输送泵车

  4.3.1 混凝土泵车应停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支腿底部应用垫木支架平稳。

  4.3.2 泵车臂架转动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严禁在高压输电线路下作业。

  4.3.3 作业中严禁接长输送管和软管。软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4.3.4 风力大于六级时严禁作业。

  4.3.5 臂架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停留。

  4.3.6 作业中严禁扳动液压支腿控制阀。如发现车体倾斜或其他不正常现象时,
应立即停止作业,收回臂架检查,待排除故障后再继续作业。

  4.4 牵引式混凝土输送泵

  4.4.1 混凝土输送泵应安置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放下支腿,确保机身平稳。

  4.4.2 输送泵管接头应严紧密封,管卡连接牢固。垂直管前应有不少于10m带逆止阀的水平管。严禁将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输送泵的输出口。

  4.4.3 疏通堵塞管道时,应疏散周围的人员。拆卸管道清洗时,应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输送管道压力。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4.4.4 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隔栅网和其他安全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道,不得把手深入阀体内工作。严禁在泵送时拆卸管道。

  4.4.5 清洗管道时,作业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和弯管接头处。如用压缩空气清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处10m范围内不得有人和设备。

  4.5 机动翻斗车

  4.5.1 机动翻斗车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5.2 未经交通安全部门考试发证的人员,不得驾车上公路行驶。

  4.5.3 机械发动后应空转5~10分钟,待水温升至40℃以上时,方可一档起步。严禁二档起步和将油门踩到底的操作。

  4.5.4 驾驶时应精力集中,不准吸烟。行驶时不准载人。

  4.5.5 运输混凝土时,装得不应过满,应低于斗口平面100mm。

  4.5.6 运输构件时,其宽度不应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1.5m(从地面算起)。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平面。

  4.5.7 在坑槽边卸料时,应在距坑槽边0.8~1.0m处设置安全挡掩(可用200×200mm左右的木方)。车行驶距坑槽边10m处即应减速,缓慢至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卸料。

  4.5.8 翻斗车运行所使用的坡道应平整,其坡度不应大于25°,宽度不应小于2~3m,坡道两侧并应设置防护栏杆。

  4.6 电焊机

  4.6.1 电焊机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远离高温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小于200mm。

  4.6.2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4.6.3 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一次线长度不应长于5m,二次线长度不应长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4.6.4 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接线部分必须使用绝缘胶布缠严。

  4.6.5 电焊机内部应保持清洁,定期吹尘。清扫必须切断电源。

  4.6.6 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并设漏电保护装置。

  4.6.7 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点,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积水。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4.6.8 焊机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中间不得超过一处接头,接头及破皮处应用绝缘胶布包扎严密;

  4.6.9 电焊机把线和回路零线必须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等作回路地线。二次线不得泡在水中,不得压在物料下方;

  4.6.10 焊工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4.7 手持电动工具作业

  4.7.1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检查其是否完好无损(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

  4.7.2 对有问题的,必须在有效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空载检查。

  4.7.3 对金属外壳的电动工具,必须确保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即外壳必须有专用线与电源的保护零线连接。

  4.7.4 每台用电器具必须保证有各自的开关,不能同一开关设备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电动器具。

  4.7.5 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有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在此类场所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4.7.6 施工现场上使用的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秒)的漏电保护器。

  4.7.7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