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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安全管家”,打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

 区安监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向荣

 

   大亚湾开发区一直以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全力打造世界级的绿色石化产业基地为目标并为之奋斗,实现了经济的跨越发展。但在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跟不上产业发展步伐,全区安全生产水平并未得到同步提高,导致我区的安全风险日益增加,近年来发生了影响较大的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4·16”“7·9”事故、广东中航特种玻璃技术有限公司“9·29”事故、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2·18”闪爆事故,石化区内影响不大的事故或安全事件也时有发生,全区特别是石化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开展“安全管家”的缘由和意义

大亚湾石化区2010年至2012年连续“三年三把火”后,我区致力于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至今已历经两个版本的第三方机构服务工作。第一个版本是2011年委托第三方组织国内石化行业知名专家到石化区进行安全检查,把脉开方,消除隐患。自2011年至2015年,连续5年开展专家专项安全检查。第二个版本是2016年打造专家检查服务升级,采取政府购买安全生产第三方协助监管服务方式,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派驻一支固定专业队伍对企业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和帮扶服务,协助安监部门全天候常态化监管企业。

5年专家检查和3年第三方协助监管工作,对杜绝企业直接作业环节违章违纪现象、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安全培训等方面成效显著。截止2019年3月,区安监分局组织投入第三方机构服务的安全生产资金约2300万,组织专家约3000人次,检查发现问题约13000个。其中,第三方机构服务企业共计1776家(次),发现问题(隐患)4614项。对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前审核确认3721次(项),发现并跟踪整改动态隐患3054项。开展安全专项专题集中培训17次培训704人。个性化培训共103家次,培训1660人。推动企业投入安全生产整改资金约1亿元,有效地改善了企业安全生产环境。

但是,这种政府送上门的“保姆式”安全监管方式,给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带来了一定的消极作用。企业过多的依赖政府、专家为其排查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能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比较缓慢,甚至产生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范围、传统管理经验缺失现象,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助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系列文件提出的“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要求,鼓励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意见,在吸取前两个第三方机构服务版本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我区萌生了打造第三方机构服务第三版,即实施“安全管家”的计划。“安全管家”,就是由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安全管家”以“指导、检查、帮扶”作为服务主旨,防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范围、传统”缺失。目的是通过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驻厂贴身服务,破解企业安全生产难题,打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为企业增加一层安全屏障,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管家”与现行第三方协助监管的关系

目前我区开展的第三方协助监管,是依据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需要,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综合性生产安全技术服务,弥补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监管缺失的一种政府与市场力量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模式。“安全管家”是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委托第三方机构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的一种安全生产工作模式。 相对而言,第三方协助监管侧重于政府的单方面给予服务,而“安全管家”才是企业自己切实所需,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并可互相指正共同提高。今后三四年,我区将继续开展第三方协助监管服务工作,与“安全管家”双管齐下,将第三方服务推向新高潮。“安全管家”实际上是社会第三方参与安全事务管理的一种形式,我们要对其加以呵护和培育,不断拓展社会第三方安全服务,形成完善的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行业部门专项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负责、社会第三方参与管理、市场机制约束相结合的“六位一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并按此既定的格局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推进大亚湾区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三、“安全管家”运作方法

我区“安全管家”工作按“重点企业先行先试,其他企业逐步推行”的原则实施,今年在39家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和25家重点工矿贸企业首推。那么,“安全管家”该如何运作呢?第一,要解决“该请谁”的问题。区安全生产协会应充分利用行业资源优势,物色行内有资质、有经验、信誉好的第三方机构作为候选“安全管家”,供企业择优选择。当然,“安全管家”的选择权是在企业,企业也可自主选择其他有资质的机构作为自己的“安全管家”。第二,要解决“怎么请”的问题。企业可将“安全管家”列入承包商管理范畴,进一步完善并执行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按制度要求委托第三方,与第三方签订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的协议。第三,要解决“请来干什么”的问题。“安全管家”服务的内容是无限制、无范围的,只要是企业需要解决的安全问题,都可以请“安全管家”进行服务。具体来说,“安全管家”服务内容不但包含目前政府给予的第三方机构服务的内容(如:企业八大类特殊作业、外来施工作业、变更管理、装置开停工等高风险环节管理和现场监护,应急管理等),还涵盖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立项、选址、安全评价、安全监理、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化工过程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咨询和现场安全管理服务。第四,要解决“怎么干”的问题。打个比方,一个人生病了,因为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需要医生问诊,按病找药方,对症下药才能治好病。同理,在“安全管家”运作方面,企业可根据需要聘请专家,结合企业自身技术力量对整个生产经营过程进行全面的问题排查,做好全身体检,各企业要针对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工艺与装置特点、风险情况以及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提出管家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找第三方,有针对性的找第三方某一领域、某一专业或某一环节的服务内容。如果一个第三方机构服务范围不能满足自身需求,可聘请多个第三方机构进行补充,争取“安全管家”对企业所有薄弱环节实施全覆盖,有效防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范围、传统”缺失。总之,重在结果,不在乎形式,“安全管家”只是一个泛义的称呼而已。而作为第三方的“安全管家”,应对企业需求进行分析、确认,根据企业实际,为企业量身定做“安全管家”工作方案,储备相关专业人员,做好保障措施,详细记录服务企业内容,做好服务过程记录存档,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第五,要解决谁是责任主体的问题。企业应认清与“安全管家”的责任关系,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安全管家”仅是一个辅助的角色,而责任主体仍是企业。第六,要解决约束机制问题。“安全管家”工作遵循“行业自律为主,安监部门监督为辅”的原则开展。作为“安全管家”的第三方机构要严于自律,在工作中要坚守职业守则和职业道德,严守企业秘密,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区安全生产协会要按《惠州大亚湾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在我区开展“安全管家”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实施诚信管理,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每年对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第三方予以推荐,考核不合格的限制在区内开展“安全管家”业务。区安全生产协会应结合区安监分局年度执法检查工作,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通过查阅“安全管家”服务记录和询问服务企业意见等方法,对“安全管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指导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

“安全管家”工作虽是企业自主行为,但是对于构建完善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推动企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当前安全稳定局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区内企业牢记各自的职责,努力工作,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我区的“安全管家”工作开展得更有针对性,更富有成效,为促进大亚湾区安全稳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